好人做了100件好事,做了一件坏事,就是坏人了。为什么?
简答:好人,坏人,其实就是名称,是对人的言行所下的结论。举个不恰当的例子:万里无云的天气,我们叫它晴天。而乌云密布的天气,我们就叫它阴天。天虽然还是天。但名称变了。***如364天是晴天,只有一天、天空乌云密布,也得把这天叫阴天一样。虽然人还是人,但做好事时叫好人,做坏事时就叫坏人!诚然这与评价标准有关。但给一个人下结论,最好是用哲学的观点分时段去看待,或许更准确些。
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,同样做100件好事应该也不是很难,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,不做坏事,你做多少好事只能代表过去是一个好人。不能代表你的将来还是一个好人,只要你做了一件坏事,你就是一个坏人,再也不是过去的好人了,所以还是希望大家只去做好事,不要去做坏事,大家都要争取做好人。
这是因为人应具备法律的底线,做人的底线。
不论这个人做过多少好事,只要你干一件违法犯罪的事,侵占个人和国家民族的利益,都是坏人,需要对其行为负责。这是铁律。
比如违法了,私吞国有资产了,垄断了行业,垄断了资本,那你交给国家多少税,安排了社会多少人员就业,其实你还是一个罪犯,一样是坏人。
人,做一件好事并不难,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。中国还有一句老话叫: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。所以说,人,可以不做好事,但是,你千万也不要最坏事。还有一句老话叫: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不是不报,时候未到。希望我们要做好事,不要做坏事。做好事不一定有人主意或者支持,但是,做坏事肯定会受到大家的关注和反对。例如,唐山***案,就是最好的证明。纯属个人观点。
好人做了100件好事是应该,做一件坏事,就是坏人了,严格耍求,遵守社会秩序。
大家都做好事,社会就是好风气,希望生活在好的社会环境中。出现一点坏事大家看得清楚会影响大,做一件坏事,就是坏人。社会管理需求,大家都来遵照吧!
在农村好像二婚三婚都觉得很正常了,为什么?
这话感觉有点歧视农村人。
我是一个在农村生活了二十年的农村人,二十岁以后再外面打工。说实话,农村的离婚率比城市低的多。像我们七十年代的,离婚率很少,像我们村一百多户五六百人口,离婚的没有几个。不像城市里离婚率动不动百分之几十。
第一应该是观念,农村结婚以后都会想着怎么过下去,为了父母为了孩子。在农村那怕感情没有那么好,父母长辈亲戚朋友也会劝和不劝离。我们的父辈都是打打闹闹,磕磕碰碰走过来的。
第二经济比较差也是主要的原因。在农村,特别是在江西,娶老婆是一件好不容易的事情。农村大家条件不是很好,大部分都是在外面沿海地区打工,省吃俭用,加上父母亲的帮助和亲戚朋友的借贷。辛辛苦苦离婚,大部分人都还是比较珍惜的。
另外,由于经济不平衡,有不少女孩子嫁城市去了,造成男少女多,所以二婚的女人也是不愁嫁的。
不管是头婚还是二婚,幸福美满就好。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!
第一,我们先尊重婚姻,也尊重别人,但是一个人都几婚了,那么就是不正常了。在这几婚之中,除非是对方出了意外或者是病逝死去了,嫁人娶人那是正常的。
第二,一个人无论男女出轨在外面朝三暮四,结了婚,有了家庭,把夫妻之间的忠诚,信任,责任,担当义务,道德扔到脑后去沾花惹草这一类似的离婚或者是再婚。再次结婚这样就不是正常了,也不是理所当然了,这是一个人的人品和修为,说白了就是渣来渣去。
第三,一个人一二三再二三的结婚离婚为了个人自私与贪欲,一些原因或者是彩礼,陪嫁等等一系列,再次结婚这些也是为了勒索***行为,这个样的婚姻就是犯法了。
第四,男女之间在夫妻生活之中经常受到家庭暴力而离婚再婚,这个是正常的,也支持。
第五,一个家庭夫妻之间为了一些鸡毛蒜皮都斤斤计较而离婚,这就是小题大做。
恕直言:一般情况下,多次结婚离婚的男女非渣即滓,一定是不正常。
农村人对渣男女俗话说指脊背,文雅点叫戳脊梁骨。
我们邻村有一渣女,人长得挺漂亮的,可现在没有敢娶,原因是她整天打***,输光了三个前夫的二百多万积蓄。
还有一个渣女,自命不凡,离了二次婚,丢下了三个孩子,最后成了穷嫌富不要,嫁了个老头。
二婚三婚肯定有正常的,譬如说前夫意外罹难,若前夫尚在,就有点不正常喽!
花里挑花会挑得眼花,豆腐里不可能挑出脆骨,嫌妻没好妻,嫌夫没好夫。人生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弄清自己几斤几两,值多少钱,该放在哪层货价板。
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,跟上当官的当娘子,跟上杀猪的翻肠子有点粗俗简单,但闪婚试婚确实太随太便!
婚姻不是小孩过家家,是一辈子的事,不是一阵子的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