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怎么看南京一司机酒驾撞七车致母子俩惨死,终审判无期赔6.7万这件事?
酒驾撞七车致母子惨死,终审判无期赔6.7万,这样的一纸判决,彰显着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制度的不合理!
一、刑事部分
我国《刑法》第十四条是对故意犯罪的规定: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,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,因而构成犯罪的,是故意犯罪。
故意犯罪在行为人的主观上区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。
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,都是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反映,两者之间的区别对行为人最终的量刑有着很大的影响,尤其是在涉及是否使用极刑的时候。
本案中,***以犯危害公共安全罪,判处朱某***。
想必法官是认定了朱某在当时的主观上是出于间接故意的。
我们看不到案卷卷宗,不能妄加猜测。
但是,如果在事故发生后,朱某明确的表示:自己喝了两三两酒,他能喝半斤,能有什么事?
这就属于其主观意识清晰,没有意识障碍。在这样的情形下,驾车连撞七车,并撞向公交站台,这是要干什么?
在这样的情形下,其主观意愿按照间接故意是否适当?
二、民事赔偿部分
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,除去交通肇事的赔偿外,基本也就这样了,我们的法律执行基本也就是这样的。
但在这样的情形下,还不如宁可让朱某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,这样被害人们也就可以多获得一点赔偿了。
因为根据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,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的,被害人可以得到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***具费和残疾赔偿金。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。侵害他***身权益,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,被害人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。
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,国民收入高了,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提高了很多,很多家庭还购***用来上落班和外出探亲访友或旅行。成年人有驾驶证的司机们,谁都知道或认识到饮酒后驾车极容易发生***。但社会上偏偏有不少成年人司机却饮了酒后开车,不但祸害别人,也给自已带来伤害。为什么这些人明知饮酒后驾驶车辆是违法行为,极容易会发产***的。本人认为造成酒后驾车发产***惩罚成本太低了点,特别是撞死撞伤人的重大故事,仅仅只是惩罚一点款,即使逃逸的肇事者处罚也不很严。***如饮酒后驾车撞死一人判无期,撞死两人以上枪毙又罚款的严刑,估计会让很多有车一族们,都会不再敢饮酒后***。
中国现在严查酒驾,这个司机说自己身体不舒服才喝酒,但连撞七车致使母子死亡,无论何种借口都不是逃避法律责任的理由。
***这个判决是合理的,只是希望后期不要减刑。但受害死亡母子的家庭,遭遇这突来横祸,却只被赔偿6.7万,这真的说不过去。
哪怕是这个母亲如果不遇难,以后挣的工资,都要远远超过6.7万。所以这个事故给家庭带来的创伤和损失,6.7万就能弥补?肇事者***把牢底坐破,那是应有的法律惩罚,但这只是受害人家庭精神的慰籍。
逝者安息,但留下来的家人更痛苦,这6.7万简直是无关痛痒。家里只剩一个父亲,赔偿了670万都不多,毕竟他要的只是老婆和孩子。
欢迎关注坚果旅行,获取更多干货知识
最近报道的“酒驾撞死母子二人”的新闻再次引起网友的关注,一些媒体平台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。
据题主描述,司机张某酒后驾驶车辆,接连撞击7辆车,在站台等车的母子俩也遭遇这个“铁皮阎罗”,孩子当场身亡,大人抢救未果也身亡。
先说酒驾,这是交通的红线,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人顶风而上,是对自己驾驶技术的自信?还是心存侥幸?
不过这个司机实在太过招摇,“南京零距离”媒体报道此人在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后,没有停车,继续“高速闯红灯驾驶”,导致事情愈发的严重, 事发后司机表示喝了两三两酒,而他能喝半斤,能有什么事?这恰恰证明他喝多了。而且个人感觉喝2、3两酒不至于造成撞了7车还能“淡然”处之,撞了人还能信誓旦旦。
能有什么事?被撞的车和撞死的人不就是事情的结局吗?
后来在一审中又说,因为身体不佳在饮酒开车。
多么无力的辩解,作为司机,了解不能饮酒开车应该就像是呼吸一样自然,强调其他的东西实在是毫无意义。
最后判处***,原因在于,他对他的责任不正面面对,而且赔偿方面与受害者家属也没达成一致。
不要酒驾,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行人负责,更是替自己家人负责!
多少钱也不能弥补破碎的家庭。更何况是6.7万。
一对母子,两条人命,获赔6.7万元,这是大家的焦点所在,也是最难以理解的地方。
这个结果放在任何人身上都难以接受,当然不是说赔偿100万,200万就能换回母子俩的生命。只是这样实在太便宜了那个酒驾肇事的朱小虎。
据称这位酒驾肇事者朱小虎还是民政局前副局长,知法犯法、漠视生命,实在可恶至极!在喝了酒之后驾车连撞7 车,致使一对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母子被撞身亡。而记者***访时,他还豪无愧色地称,自己有半斤的酒量,这次只喝了两三两酒。最终,这个罪魁祸首朱小虎被判处***。
单从法律上讲,6.7万元赔偿显然是合乎法律规定的。但对于死者家属来讲,这6.7万元显然太微不足道了。
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,不愿意也不相信朱小虎没有赔偿能力,以他之前的身份,真要说没钱恐怕说不过去,退一步讲,他至少有房产和其他财产吧?
个人感觉,***远远抵不了两条无辜的生命,只有让肇事者朱小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,才能稍稍抚慰死者家属的伤痛。
建议受害者家属另外提起民事诉讼,向朱小虎索要死亡赔偿金。